• 关于印发《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修订稿)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5日东莞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

    2024-05-16

  • 清溪镇促进连锁经营行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

    清溪镇促进连锁经营行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清溪镇连锁经营行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镇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

    2019-09-30

  •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2日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电站之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

    2023-12-19

  • 东莞市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东莞市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18日东莞市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能源是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重要领城,是支撑保障其他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的关键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省

    2024-05-15

  • ​清溪镇企业人才住房扶持暂行办法

    清溪镇企业人才住房扶持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在吸引人才中的导向作用,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

    2019-09-30

  • 清溪镇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暂行办法

    清溪镇推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增投资、降成本、促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

    2019-09-30

  • 关于印发《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2日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对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

    2023-12-12

  • 东莞市2022年供应链融资奖励资金申报操作指引

    东莞市2022年供应链融资奖励资金申报操作指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要求,2022年设立东莞市供应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以应收账款、订单、仓单、预付款等方式融资,对提供额度或者增信支持的龙头骨干企业给予奖励。一、奖励主体(申报对象)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龙头骨干企业,包括在

    2022-09-20

  • 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科〔2022〕55号为进一步落实《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中关于资金使用包于制的具体实施细则,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及《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在

    2022-07-11

  • ​清溪镇促进外贸发展暂行办法

    清溪镇促进外贸发展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东莞市关于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行动方案》(东府办〔2018〕99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清溪开放型经济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章资助对

    2019-09-30

  • 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

    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提升支持暂行办法东科〔2022〕5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高字〔2020〕11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24号),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孵化效能,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2022-07-11

  • 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报指引

    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申报指引一、文件依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办法》)。《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东人社发〔2022〕46号,以下简称《细则》)。二、办理条件(一)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品德优良。(二)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及学术道德。(三)遵纪守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四)年龄条件[以申报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岁]:特级人才无年龄限制;

    2022-08-03

  • ​清溪镇强化专利质量提升暂行办法

    清溪镇强化专利质量提升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鼓励发明创造,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溪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第二章资助对

    2019-09-30

  • 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

    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暂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特色人才的认定评定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突出能力和业绩水平的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体系,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2022-07-27

  • 清溪镇质量建设扶持暂行办法

    清溪镇质量建设扶持暂行办法清府办〔2019〕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引导和激励我镇相关企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全面深化管理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来源:在清

    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