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商标信誉的提高,根据广东省实施商标战略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本暂行办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二章著名商标的组织工作第四

    2018-03-01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一)提高技术门槛要求。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

    2018-02-12

  •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基金业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10号2018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松山湖高新区(以下简称园区)基金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型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20

    2018-02-08

  •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12月3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

    2018-02-06

  •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18〕9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日1号)、《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以东委发〔201

    2018-02-01

  •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已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30号),参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制定本办法。

    2018-01-27

  • 松山湖“企业投资突出贡献奖”等奖励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稿)

    为更好地发挥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在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企业项目动工建设,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发挥成功创业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松山湖管委会决定设立“企业投资突出贡献奖”、“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科技企业培育突出贡献奖”和“松湖创业典范奖”,并制定本办法。一、奖励原则企业投资突出贡献奖、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

    2018-01-25

  •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阶段。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和《“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创新发展,制订本规划。一、现

    2018-01-22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成文日期:2018年01月19日发文字号:国发〔2018〕4号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1日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强大的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科学探索加速演进,学科交叉融合更加紧密,一些基本科学问题孕育重大突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强化基础研

    2018-01-19

  • 南城街道鼓励企业上市暂行办法(2021年1月18日到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我市建设金融强市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街道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南城工商登记注册并缴纳主要税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企业。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成功上市或挂牌,并且注册地在南城的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暂不适用本办法。缴纳主要税源是指企业近12个月(未满12个月的以实际时间计算)在南城的纳税额相对

    2018-01-18

  •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樟府[2018]1号各部门单位、各社区:《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樟木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5日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2018-01-08

  •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以下简称文创园)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

    2018-01-05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

    2018-01-02

  •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扶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暂行办法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扶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提升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园区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园区单位积极申报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并取得成果,规范创新科研团队扶持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新科研团队包括经主管部门批

    2018-01-01

  • 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

    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