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樟府[2018]1号各部门单位、各社区:《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樟木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5日樟木头镇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2018-01-08

  • 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申报、认定、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建设,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以下简称文创园)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技术及服务平台,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

    2018-01-05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

    2018-01-02

  •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扶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暂行办法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扶持省、市创新科研团队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提升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在园区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园区单位积极申报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并取得成果,规范创新科研团队扶持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园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新科研团队包括经主管部门批

    2018-01-01

  • 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

    2018-01-01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

    2018-01-01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

    2017-12-28

  •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7〕158号2017年12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东莞制造2025”,加快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有

    2017-12-22

  •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现就技术

    2017-12-1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

    2017-12-19

  • 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商流通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拟在全国范围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

    2017-12-13

  •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科[2017]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

    2017-12-13

  •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一)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二)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具体名单以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官网公示为准。本办法不予资助范围包括:在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示期间,接到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经核实的对申请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反馈,经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决定不适合给予奖励的申请企业。二、融资担保费补贴的

    2017-12-13

  •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萌发,大数据的形成、理论算法的革新、计算能力的提升及网络设施的演进驱动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智能化成为技术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人工智能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将进一步带动其他技术的进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突破,正在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动能、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为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

    2017-12-13

  •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和支持我省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以下简称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