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春节前后暖工稳产促消费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23〕29号)、《关于鼓励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免申即享”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通知》列明的工作流程,形成了《鼓励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免申即享”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现开展申领确认工作,请名单内企业于5月27日(星期一)24:00前通过“企莞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确认
2024-05-27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春节前后暖工稳产促消费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23〕29号)、《关于鼓励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免申即享”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通知》列明的工作流程,形成了《鼓励营利性服务业提质扩容(软件信息服务业)项目“免申即享”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现开展申领确认工作,请名单内企业于5月27日(星期一)24:00前通过“企莞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申领确认
2024-05-27
关于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拟立项的公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工作,经受理申报
2024-05-24
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管理办法》每年实施动态调整。为充分发挥市服务外包资金政策促进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拟对《管理办法》中第七章第二十八条“服务贸易项目”进行调整,原“服务贸易项目”调整为“服务外包示范项目”,并对支持对象、支持标准进一步调整。我局起草了《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5-23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入库项目承担单位:为落实《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东科〔2023〕73号)和《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服务工作方案》(东创新办〔2023〕3号)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在库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和研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在库项目管理和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工作,请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在库项目承担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
2024-05-23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4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粤港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中拉技术转移中心以及中国材料大会等项目资金,共51项,拟安排本年度省级财政资金27000万元。其中,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共涉及17个地市,拟安排资金2.13亿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拟安排2500万元;粤港科技创新合作27项,拟安排2700万元;中拉技术转移中心1项
2024-05-23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创新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进行汇总梳理,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经验的创新举措,鼓励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5-23
为深入实施广东省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强化基础学科建设、固牢基础研究根基的作用,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首批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基字〔2024〕286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遴选出首批拟建设的广东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现将首批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
2024-05-2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为加快推动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和全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支持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的函》(教研函〔202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关于支持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间通过我局网站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收到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2024-05-2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广东树米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
2024-05-21
各有关单位:在2022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中,共有16家省重点实验室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并进入整改期。一年整改期结束后,经过组织专家团队再次评估,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一、“广东省金属成形加工与锻压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2家省重点实验室通过整改验收,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广东省节能型功能陶瓷及其应用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重点实验室未能通过整改验收,予以撤销(见附件)。二、请继续保
2024-05-21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厚植茶山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现将《茶山镇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茶山镇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chashan/index
2024-05-20
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有关要求,为解决部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问题,现就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的第一至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
2024-05-17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推进我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助推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注册处,地
2024-05-17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24年广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涉企项目共2项,涉及财政资金1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5日~5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
2024-05-16
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前海管理局、南沙区委(南沙办)、河套发展署: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案例遴选工作方案》,省大湾区办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遴选活动,在各地市、各部门报送案例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出第二批16个典型案例(见附件),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加强学习借鉴,围绕要素跨境
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