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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制推广2023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的通知

发表于:2024-05-23 关注 

  关于复制推广2023年度广东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创新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进行汇总梳理,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经验的创新举措,鼓励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和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形成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此次复制推广的10条改革举措,是从全省近百项改革举措中遴选出来的,涵盖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改革举措的复制推广工作,主动对标先进,因地制宜复制推广创新举措和做法。

 

  二、深化改革创新

  各单位要把学习借鉴改革创新举措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发展需要和改革基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复制改革举措,实现经验的创新性转化和差别化探索。要注重分类推动和协同联动,对于影响面较广的重点改革举措,要选择在符合条件和具备基础的范围内先行先试、逐步推开;需上级部门指导推动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在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借鉴工作;涉及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按程序报请授权后实施,切实做到于法有据、依法依规。要强化各项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综合配套,探索符合地市和基层实际的新路子、新举措、新模式,打造更多有影响力的广东知识产权改革品牌。

 

  三、加强跟踪评估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注重激励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各方面复制借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跟进和总结评估学习借鉴的进展成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实施路径,通过改革不断为发展创造条件、激发动力、提供支撑,扎实有序推动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在复制推广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李漳骞,联系电话:020-388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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