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东省关于2022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结果相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2022年度省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结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2022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中,共有16家省重点实验室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并进入整改期。一年整改期结束后,经过组织专家团队再次评估,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金属成形加工与锻压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2家省重点实验室通过整改验收,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广东省节能型功能陶瓷及其应用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4家省重点实验室未能通过整改验收,予以撤销(见附件)。
二、请继续保留的12 家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继续加大创新资源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努力产出更多高水平科技成果,争取在下一批次的考核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三、请撤销的4家省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不足,根据专家评估意见调整发展思路,努力增强科研能力;同时要妥善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省重点实验室牌匾应当摘除并销毁,严防失控遗失造成负面社会影响。今后不得以撤销的省重点实验室的名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四、中山大学“广东省舆情大数据分析与仿真重点实验室、广州美术学院“广东省工业设计创意与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2家省重点实验室同时退出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特此通知。
省科技厅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