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8月15日至23日期间通过“
2024-08-26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8月15日至23日期间通过“
2024-08-26
根据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广东祺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有关规定,经地市核查、专家复核、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商议等程序,拟取消广东祺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告知文书因无法按照企业提供的地址送达,现进行公告告知。高新技术企
2024-08-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做好2024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地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技术
2024-08-23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企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2024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省局决定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广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助推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增强产业竞争力。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主
2024-08-19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壹链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特
2024-08-16
为进一步增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立规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起草的《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前向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提交意见反馈表。具体提交途径如下:1.邮寄至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邮政编码:523000);2.联
2024-08-16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于2024年8月15日至23日期间向社会
2024-08-16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规定:凡执行国家、省(部)、市、厅(局)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有财政投入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成果完成单位应当在成果评价之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根据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后台查询结果,目前仍有已完成验收
2024-08-15
各单位:因政策调整,我委决定终止实施《东莞松山湖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1〕13号),从发布终止通知之日起发生的项目将不再进行资助,在终止之前发生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东莞松山湖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实施办法》要求分批次执行资助。特此通知。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8日
2024-08-13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教育局,各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有关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拟举办2024年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赛促宣,不断提高科技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触达率。大赛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承办单位: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协办单位:广东省
2024-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
2024-08-08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央地科技创新合作,落实《中国科学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协议》,推动中国科学院高质量科技成果在粤转化,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现面向省内各有关单位征集重大科技需求。我厅将进一步凝练合作需求,组织相关单位与中国科学院院属科研机构进行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征集省内科技企业、科研机
2024-08-07
为加强广东省工业遗产的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工业文明,弘扬历史文化,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我厅新修订了《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政策科学合理、更具指导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
2024-08-07
为引导我省社会科技奖规范健康发展,提高社会科技奖整体水平,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我厅起草了《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8月15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在线提交方式反馈我厅,邮件或信函主题请注明“《广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
2024-08-06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停止实施<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部分资助条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因工作需要,市科技局拟停止实施《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中第九条第二项中的部分条款(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5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书面来函或电子
202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