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助力“百千万工程”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配套支持事项)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
2024-01-04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助力“百千万工程”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配套支持事项)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
2024-01-04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对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另外单独发),通知有关企业填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汇总的快报数据通过粤政易反馈至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王紫君进
2024-01-0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24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
2024-01-02
有关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方案和工信部公布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及有关地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情况,现将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标准对2023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
2024-01-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2023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目录》经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
2023-12-28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加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促进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我省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和
2023-12-28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规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到麻涌镇经济发展局邮箱:mcjmb@126.com。麻涌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1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任务,加快推动我镇产业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发展,提
2023-12-28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教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
2023-12-27
各有关单位:按照《东莞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由于《实施办法》的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对在2023年12月期间获得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或完成验收的科技项目做好政策支持,我局现将2023年度《实施办法》中“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及“科技项目奖励
2023-12-27
各有关地市科技局,各有关派出单位,全省农村科技特派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全省农村科技特派员围绕县镇村科技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加强科技成果赋能县域发展经验总结和推广,现向各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派出单位,征集一批2023年度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赋能县域发展的典型
2023-12-26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政策走深走实,切实为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做好服务,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申报情况及广大企业单位诉求,经研究决定,将本次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申报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12月25日延长至2024年1月10日。特此通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6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我局于9月8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跨境电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能力提升等两个项目的结题验收。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验收专家组评审,我局对项目验收结果审查确定,现将2022年度跨境电商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能力提升等两个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1日
2023-12-26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研究部署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工作,现征集2024年度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研究课题名称和方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方向市场监管课题研究方面(研究方向不是课题名称,具体课题名称请结合研究方向提出,下同)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经济与实体经济互促互融研究、质量品牌体系建设研究、“粤字号”优质品牌建设战略研究、加快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研究、“湾区标
2023-12-26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分配方案的函》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现将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抓紧完成资金下达工作。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
2023-12-26
各有关单位:按照《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由于《实施办法》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各申报单位在本年度举办的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及赴境外参加学术会议相关政策补贴条款属于后补助条款,需要时间准备材料。为做好政策落实及衔接,我局
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