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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量: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15/2023-08-22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资助标准。

  1.已享受2021年、2022年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租赁或购置面积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额度且不高于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申报企业2022年租金补贴,从首次享受起最多补助36个月,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为5000平方米。

  2.2023年新申请企业

  自入驻试点园区的第二年起至第三年末,通过市镇联动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租赁或购置面积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额度且不高于4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单个企业人均补助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且补助总面积最多为5000平方米。其中:企业第二年营业收入须不低于500万元(含)、在莞缴纳社保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且至少拥有1项软件著作权,第三年营业收入须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在莞缴纳社保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由市财政负责第二年补贴资金,企业所在镇街(园区)负责第三年补贴资金。


具体申报条件

  一、补充登记对象

  《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里的2023年新申请企业。

  二、支持范围

  入驻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对2023年新申请企业按照“第一年入库登记、第二年市财政补助、第三年所在镇街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包括南城天安数码城、南城南信产业园、松山湖光大We谷、松山湖中集智谷、松山湖国际金融创新园。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

申报流程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228101、22381515。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