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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专题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23
  • 项目类型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1.自愿性清洁生产:对通过市级工信部门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最高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节水标杆:对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最高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备注: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如此前已获得市级节水奖励(含工信、水务部门奖励),仅奖励最高10万元的差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具体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2023年度获得以下称号(认定)的企业:

  1.自愿性清洁生产:已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

  2.绿色工厂: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

  4.节水标杆: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资助条件

  1.已在东莞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情形(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