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计量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13 浏览量:3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0-25/2022-11-11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资助项目:

    (一)参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属于主要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属于参与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给予8万元资助。

  (二)参与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属于主要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给予8万元资助;属于参与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给予3万元资助。

  (三)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在年度预算内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资助项目:

  (一)每项新建立的计量标准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在年度预算内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

具体申报条件

      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资助项目: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自《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出台后,参与制定市场监管总局或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属于主要起草单位或参加起草单位,以单位进行申报。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资助项目: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自《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出台后,新建立的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不含期满复查或重新建标),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由建标企业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计量基础能力建设资助项目: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情况证明材料;

  (三)《2022年制定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资助申请书》;

  (四)计量技术规范复印件及参与制定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单位自我声明;

  (六)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资助项目: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情况证明材料;

  (三)《2022年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资助申请书》;

  (四)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建标投入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仪器购置、人员培训等);

  (五)申报单位自我声明;

  (六)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其中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佐证材料清单和自我申明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包括封面、目录、材料对应的页码等)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提交,提交时请带上原件,以便核实查验。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祁家明,电话:0769-23109599。

  材料提交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1栋5楼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