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石碣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申报已结束石碣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量:23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1.企业在石碣注册,在石碣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报资金前一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节能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红牌。

       3.原则上,201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利润总额为正数(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新设并已投产同时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企业,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有明确的倍增方案,具有强烈倍增意愿。

       5.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创新招商等七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其中:科技创新驱动,侧重选取研发投入较大、拥有较多专利、知识产权及技改投入较大的企业;总部经济驱动,侧重选取已在我镇建立总部以及正在启动总部建设的大型企业;兼并重组驱动,侧重选取有兼并重组计划的大型企业;服务型制造驱动,侧重选中小型新型业态、定制化生产的企业;产业链整合驱动,侧重选取先进制造业中的龙头制造企业和具有整合上下游产供销环节的企业;资本运营驱动,侧重选取上市后备企业及上市梯度企业库中,上市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创新招商驱动,侧重利用新的招商手段和方式,在基本不增加使用土地资源条件下招引投资强度大、单位产值高、要素需求少的高端新产业。

       6. 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市“倍增计划”后备库企业的,直接纳入我镇“倍增计划”并获得相应扶持政策。

申报材料

       1.《石碣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申请表》;

       2.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需同时提供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两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企业倍增方案(如企业选择三年倍增,提供三年期方案;如选择五年倍增,提供五年期方案);

       5.驱动要素佐证材料(分为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创新招商七类。根据选择的驱动要素,结合企业实际,提供佐证资料。如企业选择科技创新,提供研发投入情况,创新产业化情况等;选择兼并重组,提供兼并重组计划及目前进展情况等;选择资本运营,提供上市计划及目前的进度情况等)。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印发“倍增计划”申报通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2.部门形式审核。部门对企业的填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确保填写完整及规范。

3       .企业选取。由镇经信局、商务局对照七大成长驱动要素以及企业所属产业发展前景和企业经营现状、财务指标等,结合倍增的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三大原则选取出 “倍增计划”企业及后备企业。

       4.公示纳入“倍增计划”企业名单。

       5.企业划入部门跟进。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经营特点,分别划入镇经信局、商务局两个部门具体跟进扶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