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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四上”企业入库核查告知书

发表于:2024-10-16 关注 

  深圳市龙岗区“四上”企业入库核查告知书

 

尊敬的单位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年度和2025年月度“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要求,2024年7月19日至次年1月20日期间,将有佩戴工作证的调查人员进入您单位进行“四上”企业入库核查,希望贵企业给予理解和配合。

 

  一、“四上”企业的定义

  “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实践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一种习惯称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四上”企业入库的意义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企业入库纳统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服务水平。

 

  三、“四上”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

  请您单位准备好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报表(一)等相关财务资料(最近一个月或季度累计数据),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

 

  四、相关法律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需要单位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填报核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如实提供核查资料。

  对拒绝或者妨碍统计机构、调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核查数据的核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保密义务与违法举报

  各级统计机构及调查人员将对您单位所填报的核查数据严格保密。数据仅用于“四上”企业入库工作,不作为其他行政行为的依据。如工作中遇到统计机构或调查人员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龙岗区或街道统计机构举报。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