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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量:58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7-24/2023-08-04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项目(第二批次)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对象主要包括:第八条(二)(三)(四)(五)和第九条,即瞪羚企业奖励、百强企业奖励、双三企业扶持奖励、双五企业扶持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本政策第八条(一)、第十条、第十一条支持措施已于2023年度第一批次组织申报;第十二条支持措施2023年度暂不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4日前申报纳入本批次审核范围;逾期视同放弃本年度申报。


  三、审核时间

  2023年8月集中审批审核(统一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四、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瞪羚企业奖励

  (二)百强企业奖励

  (三)双三企业扶持奖励

  (四)双五企业扶持奖励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六)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评选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2023年度第二批次申报指南》(附件2)。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需有水印)提交至松山湖科市民中心政策申报窗口,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资助申请表放前面),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除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外,整册加盖骑缝章。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支持,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咨询电话如下:

  地 址: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礼宾路1号创新科技园12栋(原控股大厦)512室

  联系人:龙先生、叶先生

  电 话:0769-22898216、0769-22897585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4-04-28 |
关于下达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政策资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
2023-03-2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政策2022年度第二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2-03-31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对松山湖科技企业培育政策2021年第一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