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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
二、项目目标
加强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知识产权,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让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心剂”。
三、项目任务
要求面向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完成以下项目任务:
1、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免费为至少25家“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划布局、转化运用、维权等专业咨询服务,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项目实施期内提供服务次数合计不少于125家次。任务成果应包括:服务企业清单(统计表)、服务协议、服务总结报告、服务台账(含协议服务企业名称、时间、地点、图片、问题、解决措施以及相关意见
建议)等。
2、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结合相关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为企业免费提供上门培训服务,在专利信息检索、研发活动专利导航、专利挖掘与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等方面提供参考信息和专业意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训企业不少于10家且每家不少于3期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或者培训企业不少于6家,每家不少于5期),每期不少于2小时。任务成果应包括:培训方案、签到表、照片、新闻宣传信息、满意度调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培训服务总结报告等。
3、加强成果挖掘和推广。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相关评奖、认定、赛事、展览等活动,包括国家(省)专利奖、国家(省)示范优势企业、湾高赛、湾商赛、商标节、知交会等,共计不少于20家(项)。
4、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针对相关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开展对接交流活动,促使企业与银行达成合作意向,促成至少5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登记金额合计不少于80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东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不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的经验;
(三)申报主体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和团队;
(四)申报主体可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原则上应为东莞市内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不含分支机构);
(五)申报单位已经承担我局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且尚未验收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相关材料;
(三)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参保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资质等佐证材料;
(四)相关服务经验佐证材料(例如:以往承担项目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活动图片、宣传资料、新闻信息等);
(五)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例如:相关荣誉、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书面协议、智力支持等优势佐证材料);
(六)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申报单位,提交本企业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声明(承诺)书,并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含有水印的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即107-1和107-2表),作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的佐证材料;非规上工业企业提供本企业不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声明(承诺)书。承诺书
模板详见附件5-2-2。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实施周期及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为一年。
“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立项1项,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七、其他事项
鼓励申报单位在本项目任务基础上,额外增加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登记金额的任务指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李换章,0769-26986715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6楼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