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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政策

发表于:2022-11-16 关注 

“专精特新”指在制造业中细分市场、精耕细作,专业化经营,进行差异化竞争,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进入细分市场或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中小企业。2019年工信部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了16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概念并提出认定条件。专精特新“小巨人”是指主营业务突出,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好,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按照工信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国家中小企业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且无异议,即可向所在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政策跟踪服务政策,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化培训和辅导服务(可选择在协会等组织举办);通过实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人进企”培训活动;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式实施“入企”服务;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举措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另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可以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中小企业奖、省创新创业领军企业奖等各类奖励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后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列支。”在申报材料中列支。享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专项资金扶持是指为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便利服务。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享受年度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认定工作给予扶持。对于入库后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继续使用补助资金及其他优惠政策申请认定的企业可以在资金核定范围内予以奖励或补助。具体如下:(一)企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审核认定的技术创新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企业当年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或毛利金额给予奖励;对享受省产业政策支持方向明确

1.鼓励“小巨人”企业参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平台的建设,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向专业领域聚焦、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集聚。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每年组织开展各类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活动,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服务,给予适当补贴。3.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项目,对其所在地级市的补助资金予以倾斜。4.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入互联网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向核心业务环节延伸,带动配套中小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共同发展。5.在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专项资金中设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专项奖补资金以支持其开展相关工作;鼓励支持在省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中明确要求向专精特新“小巨人”倾斜的项目申请补助资金。(二)创业投资机构:省级引导投资资金主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创业投资项目申报省级及以上奖项;给予“小巨人”基金支持,重点用于对初创期、成长期中未上市优秀成长性企业的投资发展;采取股权方式参股,推动其发展成为优秀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

2.对省级服务平台集中审核认定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二)财政奖补资金: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审核认定的重点服务和创新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年度营业额增量给予奖补(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对省级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审核认定重点服务和创新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当年营业额增量给予奖补(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补助资金从企业经营收入中列支;每年一次,有效期5年。(三)税收优惠:按有关规定纳入全国工业税收“三优一型”评选范围;按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有何具体政策?

3.对参与省产业政策推荐工作的企业予以一定奖补。

比例的奖励;并建立省产业政策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对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项目评审或推荐活动,省产业政策评审或推荐机构按照国家及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项目评审或申报指南进行评审并予以适当奖补;省级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按照省市产业政策支持范围进行奖补。2.根据省级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安排与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参与省级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年度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省级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按照国家及省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安排与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进行奖补;鼓励省市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支持国家及省工业强省奖励专项资金,按约定落实国家及省工业强省奖励激励。具体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之一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