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关于《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0-12-08 关注 

关于《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点击查看)


  粤剧是岭南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广东音乐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座和支撑,也是我们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各项惠民措施的载体。结合社会主义新时期的现状,紧扣东城街道群众文化实际需求,为大力推动粤剧文化的传承, 充分彰显粤剧文化形象,不断提升东城街道的文化软实力,根据《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城府〔2020〕号),现对新修订的文件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奖励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旨在通过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建设与发展、粤剧曲艺类创作或演出奖项配套扶持为抓手,鼓励、支持符合我街道传承和发展粤剧传统文化的队伍提供政策扶持。


  二、修订过程

  东城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工作,在形成修订稿后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形成定稿,经街道党委会议讨论通过,2020年10月26日,街道办事处印发此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对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的奖励和扶持。主要包括对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扶持和粤剧曲艺类创作或演出奖项配套扶持2种方式进行。


  四、扶持方向

  (一)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扶持

  业余粤剧团队(曲艺社)的扶持档次分为三个档次:设“一类业余文艺团队”“二类业余文艺团队”“三类业余文艺团队”,视其办团规模、水平、演出影响力、获奖等具体情况,每年给予每个团队2—6万元的扶持补贴。

QQ截图20210105160526.png

  (二)粤剧曲艺类创作或演出奖项配套扶持

  获得市级及以上粤剧曲艺类创作或演出奖项的,获国家、省、市1:1的配套扶持奖励。


  五、申请扶持方法

  东城街道业余粤剧团队扶持一年一申报。扶持队伍每年进行一次上一年度的申报和评审,由东城街道宣教文体旅游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由东城文化服务中心、东城街道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根据各社区上报的申报团队有关资料记录进行综合评审。各社区要根据扶持考核标准做好详尽的档案资料上交评审。每年4月份申报,5月进行评审(本年度申请上一年度的扶持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