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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
3月22日,我街道出台了《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通知中的《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
三、适用范围
在我街道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5.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 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 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8.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经认定万江街道倍增企业。每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对此类企业范围进行调整。
四、制定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方案》制定的意义。
第二部分是领导小组,对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第三部分是企业资格申请条件,明确了方案规定的企业范围。
第四部分是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流程及进度。
第五部分是任务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明确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的重要性和前瞻性。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