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图解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表于:2021-04-09 关注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点击查看)

  3月22日,我街道出台了《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通知中的《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


  三、适用范围

  在我街道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 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5.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 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 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8. 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经认定万江街道倍增企业。每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对此类企业范围进行调整。


  四、制定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方案》制定的意义。

  第二部分是领导小组,对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第三部分是企业资格申请条件,明确了方案规定的企业范围。

  第四部分是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流程及进度。

  第五部分是任务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明确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的重要性和前瞻性。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江分局

  2021年4月9日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_看图王_看图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