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战略落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指南建议,具体事项如下:一、内容要求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广东高质量创新发展需求,包括申报领域、项目摘要、建议依据、现有基础等主要内容,且不得与已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重复。已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及简介,见广东省科技资
通知公告 2024-06-03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战略落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指南建议,具体事项如下:一、内容要求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广东高质量创新发展需求,包括申报领域、项目摘要、建议依据、现有基础等主要内容,且不得与已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重复。已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名称及简介,见广东省科技资
通知公告 2024-06-03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下放东莞市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东莞理工学院: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督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期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验收专家组评审、我局对项目验收结果审查确定,现将2023年度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效能提升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布。请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本通知
通知公告 2024-11-21
根据《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3〕60号)规定,现对2024年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办法专项资金(涉渔部分)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或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通知公告 2024-11-21
各有关单位:根据《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工信函〔2023〕265号),市工信局发动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开展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培训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培训资助合计43.14万元拨付至东莞市产业园区协会等9家社会组织。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反馈。东莞市工业和信
通知公告 2024-11-21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印发的《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商务〔2022〕137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商务领域,聚焦主责主业,结合东莞实际,加快推进商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
通知公告 2024-11-15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4〕7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东莞市关于支持现代化中试平台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东科〔2024〕8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落地服务闭环机制,促进科技成果
通知公告 2024-11-15
根据《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有关规定,我厅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复核工作。佛山三水大塘精细化工专区等4家园区拟通过复核,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6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通知公告 2024-11-1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粤府办〔2024〕11号),我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已获批创新药械产品目录遴选管理和支持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8日(7个工作日)前将有
通知公告 2024-11-08
为推动我市企业的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我市产业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附件《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指标》,于2024年10月25至11月4日期间通过我局网站向社征求意见。截止征求意见时间结束,我局没有收到对《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附件《东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
通知公告 2024-11-07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广东中科传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公告 2024-11-07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3〕168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第四批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共2,030,999.50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
通知公告 2024-11-05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已收到9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24094辆,申请补助资金24139.9519万元。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9家企业24079辆新能源汽车符合申报要求,拟申请补助资金24124.7427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通知公告 2024-11-05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引导我市有关企业提前做好2025年高企申报准备工作,现定于11月6日(星期三)召开东莞市2025年高企重新认定申报动员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5:00;地址:南城街道元美中路2号市科学技术博物馆2楼报告厅。二、参加人员(一)市科技局分
通知公告 2024-11-01
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直属和联系单位学术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四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53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30项。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国家
通知公告 2024-10-31
根据《东莞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东发改〔2023〕245号)中关于“构建产业标准体系”的相关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局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东莞新能源研究院起草编制了《分布式天然气重整制氢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为完善我市氢能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优势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知公告 2024-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以下分别简称《规范条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
通知公告 2024-10-31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变更工作,经企业申请、智库评审、专班审核,现将通过变更审核的数字化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
通知公告 2024-10-30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粤财建〔2024〕3号),现将我市2024年申请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共涉及2022年177辆新能源汽车。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
通知公告 2024-10-30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0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第二期)资金拨付,本期拨付金额共计765.5万元,现将已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致电0769-22997380咨询。东莞市商务局2024年10月28日
通知公告 2024-10-29
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今年科技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1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更精准对接服务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市科技局拟联合人民银行东莞分行举办本次对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一、时间地点(一)时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二)地址:长安镇图书馆一楼文化学堂(长安镇东门
通知公告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