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跨境电商B2B业务支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量:301 收藏
1、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超过400万元,予以2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2、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超过850万元,予以5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3、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超过1500万元,予以1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4、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超过3000万元,予以2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在东莞注册登记的企业。
2、在跨境电商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并自主申报或使用经市商务局认可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关服务申报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3、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该企业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B2B业务规模达到400万元或以上。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资料一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原件及承诺书原件(需要有清晰的水印)。
2、与跨境电商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或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申报企业在跨境电商平台的线上成交额截图。
4、海关数据证明材料(如报关单、《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等、加盖企业公章;清单申报模式的企业需提供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证明)。
5、海关数据证明材料汇总清单。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请各有关企业于2022年8月1日起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之后,提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纸质资料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的时间为准,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按时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联系电话:0769-22420707。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