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量:62 收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进行立项,课题如无单位申报则该课题作废。重点项目单个课题资助金额40万元,一般项目单个课题资助金额5万元,立项签合同后拨付70%款项,验收合格后拨付30%款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经费仅用于软科学研究活动。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东莞市注册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在莞高校。申报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的申请单位,还可以是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市外境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单位等。
(二)项目负责人须熟悉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趋势发展、科技管理等相关工作,具备软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关研究经验。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时可提供2~3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论文、报告、获领导批示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将作为立项的参考依据。
(三)申报单位必须从指定的《2020年东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中选择选题申报,自主选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六)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七)课题研究报告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和对策举措必须结合东莞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原则空洞、泛泛而谈,此要求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评判标准。
申请书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二)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
(三)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一)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报需注册新帐号。
(二)网上审查。项目申请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受理。
(三)书面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网上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以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需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送至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712室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一)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712室
联系人:王少波
联系电话:22831310
(二)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系人:刘攀
联系电话:1834926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