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工业和信局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量:193 收藏
对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金额计算年化融资额,按应收账款年化融资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60万元。
年化融资额=∑(每笔融资金额*实际融资天数/365天)
一、申报对象
供应链核心企业(龙头骨干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核心企业为工业企业或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核心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不低于4亿元;
(三)核心企业2021年帮助不少于3家东莞中小企业实现融资(中小企业指2021年营业收入规模4亿元以下企业);
(四)核心企业和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任意一方企业不得直接持有对方股份50%以上(不含50%);
(五)核心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东莞市辖内银行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东莞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即银行放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核心企业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诚信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
(一)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核心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受帮扶中小企业佐证材料:①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度缴税申报表(报告);③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以上三种佐证材料仅需选择其中一种提供。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申报网址:企莞家,https://im.dg.gov.cn。非“企莞家”用户的企业,申报时须先按要求注册为用户。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至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盖意见和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准备请联系:
联系人: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陈刚;
联系电话:21668975;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西路 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
(二)关于网上在线申报技术问题请联系:
市工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2223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