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从化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2024年7月12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穗发改〔2023〕78号)、《广州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
2024-07-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从化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2024年7月12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穗发改〔2023〕78号)、《广州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
2024-07-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
2024-07-1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
2024-07-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投资年”行动部署,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4-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IPv4到IPv4网络地址转换(NAT44)设备是将少量公网IPv4地址转换为较多的私网IPv4地址的网络设备。为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流量提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
2024-07-10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各派出机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广东商标协会:现将《广东省2024年度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4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处刘延君,联系电话:020-38835692;知识产权保护处黄知文,联系电话:020-38835278)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2024-07-1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推动跨境电商持续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用好电子商务促发展系列工作部署,围绕广东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研讨活动精神,帮助东莞制造应用电子商务新业态依托“大平台、大载体、大通道”拓市场、抓订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东莞经济回稳回暖回升。现结
2024-07-09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4日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4-07-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工业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28日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为引领,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
2024-07-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
2024-07-03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人工智能与新型工业化融合应用的精神,以及《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4〕88号)要求,请各地市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创新应用,聚焦重点行业和产品供给,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以示范推广带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大工业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力度强化工业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的供给。芯片方面,支持发展
2024-07-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推动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25日(联系人:湛得安,联系电话:22328770)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母机与基础制造装备产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粤办函〔2023〕260号)《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
2024-06-27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数字化牵引单位和相关企业: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东莞2024年计划完成450家智能移动终端企业、60家纺织服装鞋帽企业和40家食品饮料企业的数字化改造任务。前期市工信局已围绕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建立并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动中小企业诊断和改造,取得有效进展。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试点工作进度,确保通过中期验收,现通
2024-06-26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为构建完善东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体系,深入参与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提升我市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基础研究行动计划(2024-2026)》。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14日
2024-06-24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2〕23号),提升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和管理质量,现将《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升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和管理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