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
2022-05-25
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财金〔2022〕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
2022-05-25
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40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现就推动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严格落实《保
2022-05-25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城办〔2022〕22号各社区、各单位:现将《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于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5月16日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各社区、各单位及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
2022-05-17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桥府〔2022〕11号各村(社区)、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文件精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一)
2022-05-13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
2022-05-1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672号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林草局、民航局、外汇局、知识产权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
2022-05-10
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
2022-05-09
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厚府〔2022〕4号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厚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4月29日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双统筹”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2022-05-0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领域面临较多困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
2022-04-25
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园区各相关市场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19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进一步加大对园区有关市场主体的纾困帮扶力度,结合松山湖园区当
2022-04-25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
2022-04-22
横沥镇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文件精神,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落实减税
2022-04-21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
2022-04-18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国务院
2022-04-11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
202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