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被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予以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
2024-04-01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4〕2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被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单位予以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
2024-04-01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118号)有关要求,我局以候选名单中属于本辖区内的企业为基础,通过综合评价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专利与企业研发人员、有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企业信用情况等多种因素,遴选出我市拟推荐的专利密集型企业(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
2024-04-01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1日期间通过“企莞家”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现将反馈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特此公告。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1日
2024-04-01
按照《市科协“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及专家使用规定》(东科协〔2022〕29号)相关规定,现将市科协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如对本次拟入库专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会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
2024-03-29
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东科通〔2024〕9号),为做好市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计划召开2024年东莞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申报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4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二楼报告厅。二、参会人员(一)有意申报市重大科技项目(第二批)的
2024-03-29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度享受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享受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表》。
2024-03-29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相关预算安排计划的通知》(粤财工〔2024〕13号)《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有关文件,现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
2024-03-28
社会各界:为有效解决园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综合汇总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及专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东莞松山湖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共7个工作日)期间在松山湖官网(ssl.dg.gov.cn)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与建议,在此期间未收到
2024-03-27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一)
2024-03-27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由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关村论坛将于2024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办。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作为中关村论坛的展览板块,简称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与中关村论坛同期举办。本届展览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关村论坛视频致贺精神,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
2024-03-27
2023年8月11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端医疗器械”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省内外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此我厅表示衷心的感谢!经统计,截至2023年8月22日,“高端医疗器械”专项指南共收到反馈意见24条,我厅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领域专家认真研究论证,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省内外领域专家进行咨询,其
2024-03-27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经梳理,现将我厅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我厅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为0个,涉及金额为0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25日
2024-03-27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社部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作用,加快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技能人才,赋能新质生产力,助推制造强省建设,在前期书面调研基础上,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助力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
2024-03-27
为抢抓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机遇,根据《东莞市促进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发展若干政策》(东发改〔2023〕225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4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创新和产业发展科提交。1.邮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
2024-03-27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持续擦亮专精特新品牌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培育工作机制,提升我省专精特新企业质量品牌,促进要素保障更加聚焦、赋能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补链延链强链作用,参照江苏、浙江等省份有关做法,结合我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现状,我厅近期组织对《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
202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