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东莞市关于拨付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专题资助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专题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等文件,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资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专题资助申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专题资助合计2274592元分别拨付至东莞市冠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15家服务机构。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