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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2020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量:206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莞市2020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对我市专利相关资助政策予以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1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因此,取消对2020年1月至12月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内外)的申请阶段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包括中央、省、市、镇街园区等)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三)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60号)的有关规定,我市拟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进行资助,具体资助情况如下:

  (一)鼓励高价值专利申请,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2000元,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50元。

  (二)获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15000元;获美国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10000元;获日本、其他境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获澳门、台湾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1000元;获香港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超过300元。同一技术方案最多资助2个境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授权。

  (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境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的,不予资助。

  对上述(一)(二)项的资助,实行最高资助额限制,具体如下:

  1.同一个人同一年度三项资助数量分别不超过5件;

  2.对事业单位和被列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市新型研发机构等名单的企业,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年度三项资助额分别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对其他企业同一年度三项资助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于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等不规范行为的专利申请人,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再给予发明专利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欠缴路桥年票费企业暂缓拨付资金,待路桥年票费缴清后再行拨付资助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发文之日起7天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路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编:523000

  联系人:吴城、邓思韵

  电话:26986676、26986635


  附件1:东莞市2020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资助明细表

  附件2:东莞市2020年度发明专利资助项目欠缴路桥费清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项目 / 课题 / 其他 资助金额(万元)
1 东莞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8
2 东莞百宏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8
3 东莞富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8
4 东莞市东坑合利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8
5 东莞市蓉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7
6 广东虹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55
7 广东医科大学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55
8 东莞市凯融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35
9 东莞市多普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
10 广东电将军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市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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