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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量:25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2-04/2021-05-28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独角兽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时间调整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

  (二)线上审核

  各镇街(园区)请于6月4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初审。市科技局将于6月22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打印书面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需按照《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顺序整理编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镇街(园区)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申报书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真实性,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9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可邮寄;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一区53窗口,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联系电话:22835972)。

  (四)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创新型企业评审工作,评审环节包括书面评审、答辩评估和现场考察等环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申报截止到期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请留意申报状态并及时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备。

  (二)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不属于东莞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以市有关部门印发的最新文件为准。

  (三)百强企业培育期为2021-2023年,培育计划书见附件。


  三、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人:韩晓燕、卢锦荣;电话:22831478、22831332。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联系人:蹇玮、杨俊成;电话:22112165、22113299。

  (三)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热线:400-161-6289;联系人:刘攀18349263340、苏适18565660696。


  附件:2020年度东莞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书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