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2016年深圳市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二批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及《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6]1号)文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市科创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发改委、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席会议合规审核,现将深圳市2016年拟认定(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综合计划处
投诉电话:88100078
传 真:881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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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803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