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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

发表于:2018-08-23 关注 

  关于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工作指引(试行)

  倍增办〔2018〕274号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厚植企业智力优势,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企业高质量倍增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47号)政策措施第(八)条中“人才培养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莞商学院等开展市级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作,强化人才培训”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目标

  根据企业高质量倍增发展和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采用定制课程、资助奖励等方式,不断强化经营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激发创新意识、提升思想引领、提高战略思维,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交流机制,努力培育一支政治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创业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学习型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构建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资金来源

  企业享受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财政资金,从每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2018年安排经费总额810万元。


  三、职责分工

  (一)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倍增办”)负责统筹“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全面工作。

  (二)市经信局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定制课程,管理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监督机构定制课程,做好资金的申报、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预算安排,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园区、镇(街)。组织辖内企业召开政策宣讲会,宣传相关政策和要点,积极发动辖内企业参加定制课程培训和申报资助奖励。

  (五)机构。申请加入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调研企业培训需求并发布定制课程,组织企业报名参加。接受市经信局的监督,定期向市经信局反馈工作进展,协助做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的其他工作。

  (六)企业。组织企业家和骨干人才积极参加“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的各类课程,提出资助申请。莞商学院分院所属企业(单位)主动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场所,协助市经信局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各项工作。


  四、资助对象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等企业经营管理者,以及莞商学院分院依托企业(单位)。


  五、资助范围

  (一)莞商学院定制课程。经营管理者参加莞商学院主办的定制课程培训班和进修班所产生的费用。

  (二)机构定制课程。经营管理者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培训机构等机构组织的定制课程培训班和进修班所产生的费用。

  (三)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

  (四)企业骨干人才素质提升资助。管理骨干人才、技术骨干人才等企业骨干人才自主参加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商学院等机构的培训班、进修班和学历班所产生的费用。

  (五)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支持莞商学院分院完善培训设施和培训场所,构建莞商学院全市联动培训体系。


  六、资助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和委托支付的资助方式。


  七、资助标准

  (一)莞商学院定制课程。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1.5万元,每个定制课程补助不超过60万元。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2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协同倍增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1人次、2人次、3人次,市“倍增计划”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2人次、4人次、6人次。

  (二)机构定制课程。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1.5万元,每个定制课程补助不超过60万元。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2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协同倍增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2人次、4人次、6人次,市“倍增计划”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3人次、6人次、9人次。

  (三)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培训费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3万元。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2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协同倍增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1人次、2人次、3人次,市“倍增计划”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2人次、4人次、6人次。

  (四)企业骨干人才素质提升资助。培训费按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1万元。认定前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2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协同倍增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2人次、4人次、6人次,市“倍增计划”企业每年补助名额分别不超过3人次、6人次、9人次。

  (五)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经专家评价,将申报项目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定额资助,每个分院每年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专家评价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一类、80分(含)以上的为二类、70分(含)以上的为三类,低于70分的原则上不予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获得实际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核的项目实际总投入。

  以上资助标准市经信局将根据每年预算规模、申报数量以及申报企业的成长性,在资助限额内,以合理的方式确定最终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用完即止。按照企业优先于个人的原则分配,单个企业同一项目单次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人。每家协同倍增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市“倍增计划”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八、申报流程

  (一)莞商学院及机构定制课程申报流程。

  1.市经信局根据每年重点工作,确定若干课程主题方向,征集定制课程及承办机构。

  2.机构申请及备案。经确定的机构在“智造东莞”网注册,在线申请加入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

  3.课程备案。机构提交定制课程方案,并通过“智造东莞”网进行备案。

  4.经信局审核。市经信局对机构备案和定制课程备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定制课程通过“智造东莞”网发布,供企业在线报名,企业报名达到办班条件后开班。

  5.企业报名及委托授权。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在线提交报名申请及委托授权经信局代付培训费。

  6.报名审核。市经信局或机构对企业的报名进行在线审核。

  7.参加培训。由机构举办定制课程,企业根据具体安排参加定制课程培训。

  8.课后评价。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在线对课程进行评价。

  9.资助拨付。根据企业委托授权书,经信局统一与培训机构结算资助费用。

  (二)企业家素质提升资助和企业骨干人才素质提升资助的申报流程。

  1.资助申请。在申请截止日前,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提出补助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

  2.审核公示。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对企业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拟定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局务会议审定,并在“智造东莞”网进行为期5天的社会公示。

  3.资助拨付。市经信局上报市“倍增计划”工作会议后按有关规定拨付资助款至企业。

  (三)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申报流程

  1.提出备案。莞商学院分院通过“智造东莞”网对建设计划和投入计划进行备案

  2.备案审核。市经信局对莞商学院分院的备案进行审核。

  3.资助申请。建设工作完成后,登录“智造东莞”网,提出补助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4.专家评价。市经信局组织第三方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分评价,并按评估得分提出项目资助等级建议。

  5.审核公示。市经信局拟定资助计划,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局务会议评议审定,并在“智造东莞”网进行为期5天的社会公示。

  6.资助拨付。市经信局上报市“倍增计划”工作会议后按有关规定拨付资助款至企业。


  九、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培训资助需提交资料

  1.东莞市“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企业经营管理者在企业缴纳社保或纳税一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4.资助明细表和以下证明材料(按明细表顺序提供):

  (1)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

  (2)培训通知、录取通知书、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培训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3)参加定制课程的需要提交委托支付书。

  (二)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需提交资料

  1.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

  3.上年培训工作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培训能力、培训业绩等内容。

  (三)机构发布定制课程备案需提交资料

  1.定制课程备案表;

  2.定制课程工作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备案需提交资料

  1.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备案表

  2.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工作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申报需提交资料

  1.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申请表

  2.莞商学院平台建设资助明细表

  3.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六)资料要求

  1.网上申报上传的附件,应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和顺序依次编排,每项培训资料打包为一个独立文件。

  2.纸质资料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十、监督管理

  (一)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东财〔2016〕358号)和《关于调整东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东财〔2017〕335号)有关规定,确定机构及定制课程。

  (二)企业参加莞商学院定制课程和机构定制课程后,需登录“智造东莞”网对课程的师资、内容、效果、组织、产学研对接等进行课后评价。评价满分为100分,市经信局对每期定制课程的评分进行汇总统计,单个课程平均分低于80分的,暂停该机构承办定制课的资格2年。

  (三)机构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实施动态管理,第三方机应实事求是地发布定制课程,确保课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或2期课程评价不及格的,将其从定制课程机构资源池中剔除,2年内不得加入资源池。

  (四)申请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以隐瞒或虚报发票、社保、纳税、资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提出申请,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收到资助款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本工作规程为试行,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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