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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东莞】关于受理2019年创新东莞奖项评选活动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紧跟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建设步伐,营造城市生机勃勃的创新氛围,推动东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进一步弘扬东莞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城市精神,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2019年创新东莞奖项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以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奖励2018年在科技界作出重大贡献的东莞企业、东莞人物以及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创新东莞奖项评选章程》(2018年修订版)(东高新协会〔2018〕66号)(详见附件)。
二、奖项设置
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企业奖
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人物奖
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成果奖
三、申报条件
(一)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企业奖
1、申报企业应为注册地在东莞市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企业在科学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关键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对本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通过加大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力度,取得系列科技成果,并使自身实现快速发展。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学术、科技、专利奖励或荣誉称号认定,科技成果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优先考虑。
(二)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人物奖
1、申报人应为在东莞市内生活工作的科技一线工作者;
2、申报人奋斗在科学技术前沿、致力于推动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取得了一定的科技创新和突破、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学术、科技、专利奖励或荣誉称号认定,科技成果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优先考虑。
(三)2019年创新东莞十大创新成果奖
1、申报成果所属单位应为注册地在东莞市内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已在东莞市内推广应用创新成果;
2、申报成果在本市研究开发,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已转化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一定作用。成果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优先考虑;
3、申报成果权属合法取得,并不存在争议或者异议。
四、申报要求
(一)同一单位/个人只能选择上述三个奖项其中一项申报;若申报十大创新成果奖,只可申报一个成果。
(二)申报企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申报书要求填报相应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纸件材料应与电子材料匹配,并按时报送。
(三)本次评选活动采取“企业/个人申报+推荐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包括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市直相关部门。申报企业、单位或个人递交申报书至推荐单位后,请确保推荐单位完整填写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正式提交。
五、申报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人申报;各单位审核推荐书面申报材料时,应按照本通知第三、四条的规定配合做好本次活动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申报资料提交时间如下:
(一)请申报企业/单位/个人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书word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发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电子邮箱;
(二)请申报企业/单位/个人自行打印装订word版申报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10月30日前寄送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一)协会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D区701室。
(二)电子邮箱:dg22992408@vip.126.com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芸22206570、母艳艳22992418、龙灿22211679、祁智蕾22992408、赵小丽22211665、李茜22200197
特此通知。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