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申报、答辩评审等环节,现认定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家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请组织申报单位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特此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一、区域示范基地(5家)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龙泉市产业创新服务中心。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7家)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
台州学院、衢州学院;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温创智谷。
三、企业示范基地(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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