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制造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倍增企业)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量:40 收藏
对我市制造业倍增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场租及会场搭建费用给予不高于50%支持,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倍增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举办新品发布会、宣传推介会、订货会等强内需扩市场促消费活动(须有特定的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企业自身展厅常规商务接待不属于支持范围),活动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举办。由于结算存在跨年度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5年1月。
(二)不存在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