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名特优新”东莞注册个体工商户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量:101 收藏
申报对象应为东莞市范围内登记成立满2年(成立日期在2022年9月1日前,其中,申报“新兴”个体户的,成立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9月1日前)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达到上述基础入库标准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持有或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在镇街(园区)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型”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入库。
(存在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分类入库,具体负面清单、分类标准和所需证明材料可见附件)
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