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大型活动)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大型活动)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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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具体扶持方式

       1.对参加经贸交流活动的商协会及企业人员,按照差旅费(仅限于经济舱机票、交通费用、双标住宿)50%给予支持,每次活动每个单位支持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

       2.对参加家政扶贫活动的商协会及企业人员,按照差旅费(仅限于经济舱机票、交通费用、双标住宿)80%给予支持,每次活动每个单位支持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对已获得上级商务部门相关家政扶贫专项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扶持领域

       对市商务部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组织赴粤东西北、新疆、西藏、四川、黑龙江、云南、甘肃等对口地区开展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的东莞商协会和企业。

申报材料

       申报资料(一式二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省商务厅或市商务部门组团通知复印件;

       (3)参加人员的机票、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的发票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4)证明参加人员与参加单位关系的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证明、董事名册,参加单位为参加人员购买的社保等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应至少提供申报项目发生当月对应的证明材料),以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1)经贸交流活动: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联系电话:0769-22817510、0769-23192971。

       (2)家政扶贫活动: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联系电话:0769-2280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