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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新材料产业园

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3/2024-03-10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园区产业定位清晰,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新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产业承接条件,园区中试及研发性厂房或生产性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且基本建成并可以投入使用,可用于新材料企业招商用途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三)按照厂房定位区分,具体条件如下:

  1. 中试及研发性厂房:单栋单层厂房面积一般不低于800平方米;首层层高不应低于5.5米,二层以上层高不应低于4米;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000公斤/平方米,二层以上楼面荷载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

  2. 生产性厂房:单栋单层厂房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首层层高不应低于6米,二层、三层层高不应低于5米,四层及以上层高不应低于4.5米;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500公斤/平方米,二至三层楼面荷载不低于750公斤/平方米,四层及以上楼面荷载不低于500公斤/平方米。

  (三)园区有完善的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符合相关规定且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可提供适合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

  (四)园区土地及地上物业权属清晰,未纳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实施计划或五年专项规划。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园区管理权限的运营主体,应与园区产权主体签订 5 年以上租赁合同,且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园区使用功能。

  (五)园区具有运营管理主体,运营管理主体须完成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专业管理团队,园区运营情况良好。

申报时间

        正式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17:30。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使用已有账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完成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首次申报的单位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开设负责人账号的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刘攀22831403。

  (二)申报

  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书(包含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并按时提交后完成系统申报。申报单位须通过申报系统导出申报材料(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正式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17:30。

  (三)镇街(园区)推荐

  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15日17:30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推荐最多1家符合要求的产业园至市科技局,若建有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最多可推荐3家产业园),审核后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3月19日17:30前统一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需提前在“莞家政务”小程序预约办理)。


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罗锦深:228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