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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企业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量: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23/2024-01-29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注册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二)已纳入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无需再行申报。

  (三)属于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详见附件3)。其中:(1)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主要包括控制器、伺服驱动系统、减速器、一体化关节、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2)机器人本体生产制

  造企业: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机器人本体制造商。符合本条件,且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自动成为该产业链入库企业。

  (四)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企业,从事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含);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从事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销售收入达到400万元(含);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从事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

  (五)守法经营,从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的相关规定。

  (六)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营业收入或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一)规定等特殊情况的企业申请入库,由各镇(街)、园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并出具证明。

  (七)每家企业最多可选择2条产业链申报入库。我市9条重点产业链分别是新能源汽车、智能移动终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储能、电动自行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预制菜、国产基础软件生态。


申报材料

  (一)申报入库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东莞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附件1);

  (三)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四)企业从事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机器人本体生产制造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发票等);

  (五)与所申报入库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年度营业务收入、从事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的主营产品销售收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协议、合同,产品专项审计报告,发票等);

  (六)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七)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八)其他所需材料。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线上申报,于1月31日(星期三)前向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市工信局发布智能机器人产业链企业入库申报指南及申报通知,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每个企业申报入库重点产业链不得超过2条。通过市工信局形式审查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要求与申报系统资料保持一致,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向所属园区、镇(街)经济发展主管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园区、镇(街)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2232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