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3 收藏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受理时间:2023年7月10日—8月11日。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相关材料,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请人须明确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及补贴支付,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二)园区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联系电话:22892062、22893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