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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发布时间:2022-12-20 浏览量:14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2-20/2023-02-28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专业

  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我市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拟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技术人才。评审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67号)(附件2)相关规定。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文件查询链接http://dghrss.dg.gov.cn/attachment/0/28/28549/3238753.pdf)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须通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进行职称申报(网址:https://dghrss.dg.gov.cn/jsrc/login2.jsp),详见《市评职称申报流程》(附件3)。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件4、5),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二)递交纸质材料。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人,需递交纸质材料至市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科技项目部(复审联络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作日),具体为每天的9:00-12:00、14:30-17:30,地址为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市科学馆一楼(原翻译中心)。仅进行网上申报,没有按时递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答辩。对于中级职称的申报人,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人数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答辩人员名单。对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或有其他应参加答辩情况的人员,评委会办公室有权要求其参加答辩;未被抽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亦可主动提出答辩申请,经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参加答辩。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学术成果以及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展开。答辩时间约每人10分钟。答辩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玉荷,联系电话:0769-2200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