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部分质量提升类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14 浏览量:135 收藏
(一)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项目
计划资助不超过 50 个单位,每个单位 5 万元。
(二)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
计划资助不超过 10 个平台,每个平台 10 万元。
(三)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目
计划资助不超过 10 名企业首席质量官,每人5万元。
(一)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项目
1、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 业企业(组织)。
2、申报条件要求
(1) 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
(3) 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生《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 号)规定不予资助具体范围中的情形;
(5) 有获得卓越绩效管理自评师证书的管理人员。
已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含 鼓励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不参加评选。
(二)东莞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
1、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服务的技术机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公司等法人单位。
2、申报条件要求
(1) 较好的整合或集成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为 10 家以上制造业企业提供高质量发展整体解决方案,形成了协同服务和综
合应用的典型经验,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治理等活动。
(3) 近 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东莞市杰出首席质量官项目
1、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企业正式聘任的现任首席质量官。
2、申报条件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热爱质量工作,诚实守信,敢于负责,在行业中赢得良好赞誉, 具有榜样带动作用;
(2) 本市户籍的居民,或者至申请本项目资助时在本市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2 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者以东莞市辖区内企业为考证单位且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满 2 年的个人;
(3) 所在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 检验检测和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并持续改进,组织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创新和质量人才培育。
(4) 企业建立和有效运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效行使企业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的质量奖惩制度,对企业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开展质量检控和处置,及时报告质量 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022年10月20日前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填写《2023年部分质量提升类资助项目 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2),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dgzlfz@163.com邮箱。
联系人: 金先生,联系电话:2310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