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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

发布时间:2019-08-14 浏览量:2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0-14/2021-10-28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一) 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以下统称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必须参与运营评价,对于连续2年不参与运营评价的,取消资质;当年运营评价为D等级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资质。

  (二) 鼓励省级以外的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参与运营评价,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包含国家、省、市、区、县)认定。

  2.众创空间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少于10家,创业导师不少于6名,具备投融资功能。

  3.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创业导师不少于12名,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4.加速器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创业导师不少于8名,配备自有或合作设立支撑产业发展的加速孵化资金,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不少于1家。

  5.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创业导师不少于10名,具备投融资功能,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三) 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须按照国家、省火炬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参与年度火炬统计,其中众创空间、孵化器已要求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网站(www.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参与2020年度火炬统计;加速器、大学科技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广东孵化在线(www.gdfhq.org/frontend/login)参与2020年度火炬统计。

申报时间

  (一)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4~28日17:00;

  (二) 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17:00。

  (三)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7:00。


申报流程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

  (二)审核推荐。

  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

  1.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系统生成带水印)、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合订成册(一式1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报送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2.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

  朱 婧,020-83163487、13450381525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

  龙冉冉,020-83163872、13420528751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