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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转移输出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量:39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4-09/2021-04-3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当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的技术输出方按当年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总额梯度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6万元;对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至2亿元以内的新型研发机构类技术输出方(仅指纳入新港高新园管理服务体系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当年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总额梯度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 10 万元;对当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 2 亿元及以上的技术输出方直接奖补15万元/家。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单位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要求:申报合同必须是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通过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本次申报以2020年度经登记的技术合同为依据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

  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转移输出申报表(见附件);

  2. 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及合同附件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 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对应的相关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其他证明材料;

  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njxgkjrc.gov.cn/)”——“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申报表请从附件2下载提交,不接受活页装订),报送至兴智路10号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填报系统咨询:小 南 85532267

  科技人才局:潘雯婷 8577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