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江苏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发布时间:2021-02-26 浏览量:350 收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后,将对资助人选提供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资助人选申报地区或单位须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软件、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来江苏工作;
(四)现已全职在江苏工作,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推荐、资助范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申报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1. 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工作,且在海外无工作,并提供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申报函最后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3. 申报地区人社局或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向入选人员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的函或文件。
4. 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2021年2月22日前
各地各单位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月22日前报送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瑜、省专家和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朱明明
联系电话:(025)83278739
电子邮箱:zhuanjiafuwu@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2号510室,邮编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