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题(智能制造诊断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量:204 收藏
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对完成并通过综合评定的服务项目,根据综合评分进行高低排序,按比例对应分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三个档次予以资助,具体评价体系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各档次资助的数量比例将根据每年资金预算、诊断数量、效果评价等综合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一家企业由多家服务机构提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的,只对应补贴一家机构提供的诊断服务,服务机构由企业选定。
建立智能制造专业服务资源池,对资源池内服务机构为我市制造业企业进行智能制造相关分析诊断,提出升级改造方案的服务项目予以补助。
1.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2.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3.开展智能制造诊断的专业服务机构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专业服务团队和业务开展能力,熟悉了解智能制造各模式和要素条件,有系统性的企业数字化现状评估模型或体系,能够对企业现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方案建议,并具有相关成功案例。
《智能制造专业服务资源池备案申请表》
1.建立专业服务资源池。实行网上备案制度,各专业机构单位登陆“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智能制造专业服务资源池备案申请表》。市经信局分批次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予以备案,并在“智造东莞”网站公布名单。市经信局对专业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调整专业服务机构名单。
2.企业诊断服务申请。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上填报《智能制造诊断申请表》,提交诊断服务申请。
3.企业评价。服务机构应在诊断工作结束后,为企业进行诊断情况报告。企业对诊断工作进行评价,由企业诊断项目负责人填写《智能制造诊断报告评价表》,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智造东莞”扫描上报。
4.综合评定。市经信局分批组织对诊断报告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的主要依据为企业评价情况、企业规模、组织专家对报告内容评价等。
5.财政补贴。市经信局每年分批拟订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