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支持“超级中国干线”业务发展)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量:118 收藏
1.对通过“超级中国干线”进出口的货物,按收发货企业和“超级中国干线”经营者7:3的比例,给予共计400元/吨的资助,即收发货企业280元/吨,“超级中国干线”经营者120元/吨。
2.“超级中国干线”经营企业年度最高资助额为80万元,收发货企业年度最高资助额为30万元。
通过“超级中国干线”收发货的我市企业和“超级中国干线”业务的经营企业。
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30日
项目备案受理部门:东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26号市商务局口岸大楼四楼公平贸易科;
联系人:金丹平、殷怡然; 联系电话:0769-21668935,21668155;电子邮箱:gongpm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