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量:127 收藏
1.企业主营业务增量奖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对比上年全年企业主营业务增量部分,按1‰比例给予奖励,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2.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贴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比上年度主营业务增长超10%,且在银行机构办理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的,按上年度新增贷款产生利息50%的标准予以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并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试点及培育企业。
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30日
项目备案受理部门:东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26号市商务局口岸大楼四楼公平贸易科;
联系人:金丹平、殷怡然; 联系电话:0769-21668935,21668155;电子邮箱:gongpm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