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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支持融资租赁新设、增资及租金和保费资助)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量:1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03/2018-04-3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1.新设、增资奖励:对新设、迁入我市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给予新设奖励,奖励金额为注册资本的2‰;对已设立的我市融资租赁企业,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给予增资奖励,奖励金额为新增资本的2‰;上述资助资金在资助对象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且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才可申请,每家企业累计获得新设及增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租金补贴:对在我市注册登记并进驻众创金融街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保险保费资助: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融资租赁企业,按照其实缴融资租赁类险种投保的保险费给予3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资助5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或经商务部、税务总局确认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项目备案受理部门:东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26号市商务局口岸大楼四楼公平贸易科;

  联系人:金丹平、殷怡然; 联系电话:0769-21668935,21668155;电子邮箱:gongpm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