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业特许经营发展)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量:227 收藏
对企业当年比上年新增营业额予以支持,营业额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1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且已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限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报企业当年和上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99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