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设立供应链金融平台扶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量:49 收藏
对通过本市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平台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而带动的贸易额,以1美元贴息0.02元人民币的计算方式,对企业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产生的费用及厂租、仓租、房租、物流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扶持,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企业每家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东莞依法成立,并通过本市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平台获得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企业法人。
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供应链金融企业营业执照及从业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3.供应链金融业务明细表;
4.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提供金融服务的贸易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代采协议等复印件;
5.各类费用支出凭证,包括相关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6.其他要求的其它材料。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22806513、2299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