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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量:44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1-19/2020-12-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4年;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扶持领域

  粤桂联合基金坚持“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务实合作,支持两省区优秀科研团队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粤桂联合基金受理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支持粤桂地区科研人员重点围绕两省区及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梧州片区、肇庆片区)优势发展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亟需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合力开展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粤桂地区科研人员围绕两省区面临的共性科学问题,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或方向,共同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促进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粤桂联合基金项目不设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

  2.所有项目要体现协同联合研究,由广东、广西单位联合申报,即广东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至少应有1家广西单位参与申报;广西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至少应有1家广东单位参与申报,形成研究合力。

  3.除牵头申报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粤桂联合基金项目。

  1.广东地区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经历;

  (3)属于广东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①申请人在研主持的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②申请人在研主持的广东省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③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

  ④申请人2020年提交的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积已超过2项的;

  ⑤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⑥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2.广西地区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可申报面上项目;

  (2)具有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经历;

  (3)属于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4)面上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即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即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超龄申报的,须由依托单位在本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广西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①因不良信用记录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正主持3项(含)以上广西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③截止至申报之日,有逾期未结题的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含广西基金、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

  ④凡已获得广西基金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的;

  ⑤近五年(2015~2019年)已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项以上(含2项,包括已结题和在研)项目的负责人,近三年来(2018~2020年)未申报过国家基金资助项目的;

  ⑥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粤桂联合基金面上项目;

  ⑦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粤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申报时间

  (一)广东单位牵头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正式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2020年11月19日~12月8日17:00

  2.依托单位网上提交项目清单及承诺函时间:

  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17:00

  (二)广西单位牵头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正式填报、依托单位推荐及材料补正修改时间:

  2020年11月6日~12月8日18:00

申报流程

  广东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广东省科技厅指导,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基金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广西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指导,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负责评估评审、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广东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流程

  广东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广东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及受理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2.项目申请人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广东阳光政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

  3.申报单位管理员及财务管理员依次在线审核并推荐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及申请材料。

  4.申报单位管理员确认生成项目清单,并在系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承诺函模板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

  5.广东省基金委在线审核申报单位推荐的项目,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状态将变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完成项目申请受理。

  6.广东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粤桂联合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广东)》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二)广西单位牵头申报项目流程

  广西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及受理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及申请人首次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的,须申请注册申报账号。

  2.项目申请人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申报项目时,项目申请人须将承诺和审核推荐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项目申请书中“承诺和审核推荐”栏目中。

  3.申报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并推荐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在线审核申报单位推荐的项目申请书,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的工作进度将变为“已受理”,完成项目申请受理。

  5.广西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粤桂联合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广西)》可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下下载。

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1.广东省基金委:周晓燕,020-83163280;

            王倩,020-83163287

  2.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杨保志,020-83163862

  3.联系电子邮箱:skjt_sjjwhzb@gd.gov.cn

  4.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1.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林成刚,0771-5710392;

  覃宁波,0771-5891177

  2.指南业务咨询:于青,0771-2618921;

          黄婷,0771-2631652

  3.联系电子邮箱:jcc@kjt.gxzf.gov.cn

  4.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771-966118-1、5872356

  5.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